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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师生: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组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
二、具体安排
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学习工作,形式不限,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
三、相关要求
1.要依托会议室、党建活动室等场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做到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要丰富学习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学习形式。
3.请将组织开展学习的情况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28日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王长煜老师处。
联系电话:0371-85302221。
附件3: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doc
附件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doc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