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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科技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2 15:14:24
来源: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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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合并开会,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 与科研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会议室管理

 

第一条  学校会议室(明德楼 702 会议室、712 会议室、学 术报告厅) 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条  以学校名义承办的各类会议,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

排,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自己组织的各类会议,会 场布置、会务服务由承办单位负责。

第二章  会议室使用范围

 

第三条  702 会议室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视频工作

会,全校范围的中层以上干部会以及小型培训会等。

第四条  712 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议事活动,学校外事及 重要接待活动等相关会议。

第五条  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校组织的大型会议、学术会

议,以及各院系及行政职能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


 

 

第三章  会议室使用审批程序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需于当周提前一天通过企 业微信——工作台—— 会议室预约系统向校长办公室提出预约 申请(包括申请事由、使用时间、主办单位、会议内容等  则上单次预约时长不得超过两小时。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的 预约申请进行审批, 申请通过后方可使用会议室。

第七条  会议室安排中若有冲突,原则上按申请预约时间的 先后顺序确定。若各单位预定的会议室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会 议或重要的接待活动发生冲突,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调整。

第八条  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由专人负责申请对接,按照 “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章  会议室的使用

 

第九条  各单位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 安排,未经允许,不随意使用、移动、拆卸室内设施,不随意悬 挂、张贴会标、会议材料,损坏、丢失会议室设施的要负责赔偿。

第十条  会议室内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未征得 校长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

第十一条  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不在会议室内进 餐、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乱涂乱画。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必须负责把所用 设施还原,桌椅板凳、电子设备等要摆放整齐,同时切断电源,


 

 

关好门窗,打扫会议室卫生。待校长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归还钥 匙(归还时间为当日下班之前)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校长办公室   2021  6  7